| | | | 起重设备工作过程中的“十不准” | 1.未经监督检验、定期检验合格、超过定期检验周期,起重机未经单位组织验收不准作业。 2.操作人员未经培训、未持证不准作业。 3.起重机起吊现场没有指挥人员不准作业。 4.无起重吊装方案、吊装方案未经审批不准作业。 5.起重机起吊现场周边环境不清、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。 6.安全保护装置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。 7.制动装置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。 8.吊具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。 9.起重机起吊现场不平坦坚实,起重机支腿未全部伸出、未垫方木不准作业。 10.六级及以上大风、大雨、大雪、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作业。  | | |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