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起重机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,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,并正确穿绕。 2、应当采用石棉绳芯或者金属股芯等耐高温的重要用途钢丝绳,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。[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(非金属)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] 3、绳端固定应牢固,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,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。压板固定时,压板不少于2块(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);用绳卡固定时,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量应符合规定;用楔块固定时,楔套不应有裂纹,楔块不应松动。 4、当起重机吊具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,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,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。 5、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GB5972-2006《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》规定,否则应报废。 6、钢丝绳直径减小量应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%。 7、起重机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、压扁、弯折、笼状畸变、断股、波浪形、钢丝(绳股、绳芯)挤出、绳芯损坏等现象。  |